情况较复杂,我母亲单位2000年份的职工福利房一直没办房产证,该房是她与继父离婚后购买的,收据名字也是母亲的名字,而后母亲去世,继父把交款收据拿走,我只有复印件,他以为拿走收据就可以占据房子。但按理说我应该是唯一继承人。我也在母亲单位工作,当我想独立办理房产证时单位说母亲不在了只能办在我名下,而我职称不高,只能享受80平米的... 展开
情况较复杂,我母亲单位2000年份的职工福利房一直没办房产证,该房是她与继父离婚后购买的,收据名字也是母亲的名字,而后母亲去世,继父把交款收据拿走,我只有复印件,他以为拿走收据就可以占据房子。但按理说我应该是唯一继承人。我也在母亲单位工作,当我想独立办理房产证时单位说母亲不在了只能办在我名下,而我职称不高,只能享受80平米的优惠(我母亲能享受120),剩余面积需按市价补费。我想问的是真的不能办成母亲的名下再办继承吗?还有万一办不成,而我又没有收据仅凭复印件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