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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已超61周岁12年跟前妻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祖传1间宅基地归我房子是我唯一住房请问法院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您好,本人现已超61周岁12年跟前妻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祖传1间宅基地归我,03年拆迁21年拿回现已建好,落实房屋后需给她30万现金,债务归我(有80万左右),我实在无力拿出30万,她起诉法院现要强制拍卖,房子是我唯一住房请问法院这样做合理吗?
ask9716006466|2025-09-30 09: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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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21252568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您与前妻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宅基地归属条款,需要结合当地宅基地管理政策来判断其效力。关于法院执行问题,如果该宅基地房屋确实是您唯一住房,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保留必要的生活居住条件。但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不能单独转让或拍卖,法院处置的只能是房屋部分。拆迁补偿涉及宅基地和房屋两部分,建议您携带完整材料向当 展开
2025-10-01 0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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