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看房选房>房产类型> 问题详情

法院能强制执行我唯一的住房么?(我的房子有贷款未还清)

我开单位的车吃午饭出了交通事故,目前已经支付了2万多医药费,已经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了,我名下有一套60平米住房,贷款尚未还清,我想问下单位会不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对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我的房子会不会被拍卖,请有经验的朋友回答下,不要引用各种不加分析的法律条文,谢谢!
飞鹰主页|2010-07-27 13:3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表派派表

不能执行你唯一的住房,因为银行才是你住房的第一债权人因为你不是因公出事故,单位不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0-07-28 16:38
来自北京市

小眼睛女人

单位有附带赔偿责任!正常情况你60平方米的房子法院不会强制执行的!
2010-07-28 15:0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