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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法律效力的。1. 一般来说,如果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它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合同双方在签订时都明确知晓房屋的性质是拆迁安置房屋,并且对交易的细节等都达成了一致。2. 然而,如果拆迁安置房屋尚未取得完全的产权证书,或者存在其他影响房屋转让的限制条件,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 展开
2025-01-30 19: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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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 若该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书,且买卖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 若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一般情况下,此类合同的效力存在一定争议。如果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办理产权证书期限内能够取得产权证书,且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合同通常是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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