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配的合住公房,已经没有了产权单位,承租权等相关事情怎么办?
我是小关北里45号院5号楼3单元的住户,此房是单位分配的不成套合住公房,两家合住,出现很多问题,我们是其中一户,现在只有承租权,此房最早是计量仪器二厂的房子,后改为奥达仪器公司,后来又卖给中润房产公司,现在此房地产公司已经撤销,我们想变更承租权以及想把我们承租的房子退回去都没有办法,现在房子一直空置,不知怎么处理。对方一户也...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关于解决合租公有住房问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4月出台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合租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13]114号),文中第一条规定:“两户或两户以上合租属于可上市交易的公有住房,经产权单位同意,合租户之间可以进行使用权转让。出售使用权一方住 展开
2018-05-23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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