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婚前买的房子

一个人的名字,无贷款.有收据,产权证.婚后加对方的名字,是否是共同财产 ,如果不想成为共同财产的话,去公证?
最后的巴乔|2007-06-13 06:26

其他答案

风在吹起

只要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有了对方的名字,房子也不属于共有财产的。
2007-06-13 06:31
来自北京市

围棋九段

如果你加入了对方的名字,那么就认可对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人,那么自然就认定他为共同财产了。如果你不想成为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不用加入对方的名字,继续保持原样就可以了。因为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的财产,均算婚后共有财产。而在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即使婚后过了多少年,也是不会变成共有财产的。当然如果你去做公证的话会更保险一些,这样就不用有纠纷的时候上法院去举证财产的取得来源与时间了。
2007-06-13 06:3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