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已签字)承租方(乙方):(已签字)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将南站前门脸房一间,面积2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串店使用,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4月25日四个月年租金(不包括水电费)为5200元/间。二、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出卖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拆改房... 展开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已签字)承租方(乙方):(已签字)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将南站前门脸房一间,面积2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串店使用,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4月25日四个月年租金(不包括水电费)为5200元/间。二、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出卖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拆改房屋设施和房屋的整体结构,不能在房屋周围私搭乱建;乙方不能继续承租时,无权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乙方承租房屋),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火灾、爆炸、触电、煤气中毒、违法经营等,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三、乙方继续承租时,应于租期届满15日前,续交房租,与四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到期还未签新合同,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承租房。四、如遇到当地政府或铁路部门整体规划、开发,需征用乙方所租房屋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除退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其他方面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签字):(已签) 乙方(签字):(已签)以上就是合同内容,在此注明此房屋由于是火车站的房,没有房产证,车站无法给出具证明,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我是承租人,由于现在出现纠纷,我可以以此合同不合法来上诉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