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看房选房>房产类型> 问题详情

有个关于房产的问题需要大家帮忙。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单位分给我居住的,我每月向单位缴纳房租,已有十几年。产权归单位,我拥有居住权。如今房屋被单位抵押给银行进行拍卖,请问单位或银行应该安置我吗?如何安置?谢谢大家!请速回答!急!
情心相约|2009-02-18 17: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抽雪茄的鱼ysy

这种情况 是要看你们当时签署的合同的 没有合同 一切单位说了算 没办法的
2009-02-19 22:31
来自北京市

并孙子兵法

如果当时单位分给你房子的时候你们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你的单位就必须安置你,至于如何安置就需要你们去协商,建议适当就行。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让你搬出房屋那就是很正常的了,我暂时也想不到办法。
2009-02-19 20:37
来自北京市

aea11002

这种情况一般单位都会提前通知你,你作为房屋的使用权所有者,他应该提前告知你什么时候需要你搬走。如果没有提前告知,肯定做法是不对的。另外,你已经向单位缴纳了十年的房租,那么不知道你们是否签过合同,签了最好,如果没签,这十年你缴款的凭证是否保存完整,如果也完整,那么就已经证明了事实的租赁关系存在。在这种前提下,如果这是你的唯一住房,况且你现在还是单位职工的话,单位必须给你新的安置住所。具体需要和单位协 展开
2009-02-19 18:2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