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142次常委会讨论通过,经财务部联合签名,现于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算额为当地住宅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还有好多你自己可以查一下,太多了无法打给你,不好意思。希望可以帮到 展开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142次常委会讨论通过,经财务部联合签名,现于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算额为当地住宅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还有好多你自己可以查一下,太多了无法打给你,不好意思。希望可以帮到你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