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毁约赔偿问题
我现在正在出售一套二手房,11份签的合同,至今还未过户,直接造成我经济损失3.5万,我现在不想卖了,我想要毁约,按照合同上的赔偿双倍定金,我也愿意,但是买家要去告我,要求赔偿20%的转让价,这样我会输吗?当时交定金的时候由于买家出于不信任,只交1万定金,现在说赔偿少。谁之过?合理的话 追加500分!
其他答案
定金只是他跟你签了合同,跟你订下这套房子,如果在你们约定的时间内毁约的话要赔双倍定金跟成交价的10%的违约金。。。
2011-01-15 13: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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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买家赔偿你啊,你们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约定房款支付时限的,如果买家没按时支付房款,以及按时去过户,那就是他违约。
您和买方签定的只是(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上面注明了定金金额和违约责任的话,您违约的话就只承担双倍的违约金就可以了。他要求按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如果是签定的是买卖合同并公证过那他的主张是合理的
我不知道:刚问的妈妈.妈妈说他告不赢你;房子是你的.你有权不卖收回.只要你把合同上的赔偿金给了.比如他当时给你一万定金.现在你还他2万就可以了.他没有道理.现在你在理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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