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9月份花费壹万元整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准备结婚用,后经我向当地**部门查核求证,得知该房产的开发商并未取得售房许可,甚至在工商部门的查询系统下也无法显示该开发商的公司信息,也就表明该地产的开发商无照无销售许可售房。 房屋认购单上有一条注明认购款项不予退还,但该单据上的甲方和章印均为上述开发商的名称。请问,该单据是否具有... 展开
我于10年9月份花费壹万元整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准备结婚用,后经我向当地**部门查核求证,得知该房产的开发商并未取得售房许可,甚至在工商部门的查询系统下也无法显示该开发商的公司信息,也就表明该地产的开发商无照无销售许可售房。 房屋认购单上有一条注明认购款项不予退还,但该单据上的甲方和章印均为上述开发商的名称。请问,该单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该如何要回我的血汗钱。该楼盘位于静海县。我前后给市房管局和静海县房管局去电确认该楼盘情况,回复我的信息均是:该楼盘系二期项目,一期项目有备案和相关文件,而二期项目并无销售许可,且占用耕地,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 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是等该司法程序结束有个定论之后再讨回,还是现在去协商讨回、如不成再行诉讼呢?还请各位指点。 另:经我调查该楼盘售楼人员不是开发商所雇,而是一家专业的地产销售公司与该楼盘地产商合作的外派人员+本地雇工。其销售人员的专业性我很质疑,像是临时集训出的结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