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认定
在广州增城婚前买房,男女双方非本地户口,男方符合外地人在广州购房的条件。女方不符合购买条件。请问女方可以在房产证上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吗或者可以登记为产权共有人吗?因为女方有共同出资,按新婚姻法怎么才算是共同。
其他答案
如果不符合购房条件,没办法直接落名.可以到相关的公证机构做公证,注明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双方共同共有,也可以写明份额占有.
2012-02-19 13: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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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而一方由于政策原因不能购买,可以佢公证机构做公证。不过建议您电话或实地咨询一下售楼员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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