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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认定

在广州增城婚前买房,男女双方非本地户口,男方符合外地人在广州购房的条件。女方不符合购买条件。请问女方可以在房产证上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吗或者可以登记为产权共有人吗?因为女方有共同出资,按新婚姻法怎么才算是共同。
张永5910|2012-02-15 12: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hauwengsang

如果不符合购房条件,没办法直接落名.可以到相关的公证机构做公证,注明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双方共同共有,也可以写明份额占有.
2012-02-19 13:49
来自北京市

卡路士足球

暂时不可以登记为产权共有人。你可以先保留你的出资证明,等你的条件符合就马上改好就可以了
2012-02-19 13:27
来自北京市

glawen

婚后这样的情况是不能加名或作为产权共有人的,就算出资也做不了共有……因为这房子是婚前以男方的名来买的……
2012-02-19 10:23
来自北京市

crane1986905

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而一方由于政策原因不能购买,可以佢公证机构做公证。不过建议您电话或实地咨询一下售楼员或中介机构。
2012-02-19 08:39
来自北京市

相思寇

婚前房产是归产权人 婚后是共同财产
2012-02-19 08:18
来自北京市

李世民大战秦始皇

您好,如果是这样的话,目前只能写男方的名字,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谁落名就是谁的。
2012-02-18 22:01
来自北京市

连划带拽

按新婚姻法是以新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来定义的,产权人是谁 ,房子就归谁! 象你这种情况,我建议是男方先把房子买下来写男方名字,在这期间女方去办理纳税或者社保,等女方具有购房资格后再去申请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可以了
2012-02-18 19:58
来自北京市

housebuying

婚前的话不可以,因为您不符合购买条件无法下名,如果结婚后就可以下您的名字,因为是共同产权。
2012-02-18 18: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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