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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房子,对方没有足够的现金,要求先把房产证转到对方名下然后拿到银行贷款,再付剩下的房款

这样做的风险有多大?可不可行?望高人指点迷津,对这些事表示无能。。。谢谢
徐秋实|2012-01-26 16:4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孔雀河畔

风险比较大,现在购房不是可以按揭的吗?很多银行放款都比较慢,有的甚至不给贷款。
2012-01-29 16:10
来自北京市

ying95

您好!这样做对你毫无保障!房产证已转到对方名下,在法律上说产权人已是对方了,且不说能否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对方不认帐的话,您还能凭什么追讨房款呢?
2012-01-29 14:41
来自北京市

兰连月

这样风险非常大。根据现在国家的政策,房屋已经不能抵押用于购房等消费。因此将房屋办理到对方名下,然后再去抵押贷款支付购房款是违背政策的,银行贷款可能不批。另外,对于房屋过户到对方名下后,对方占据主动地位,如果对方不付款,您就被动了,到时候再起诉解除合同,取回房子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2012-01-29 13: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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