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到期未与房东交接
(承租时间是2010年10月30日起2011年10月30日止),承租人到期未与房东交接,经四邻证实,监控显示房屋内商品已经运走,不辞而别欠房费、电费、水费,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说的是承租人把您的物品拿走了是吗?如果是这样就构成违法行为,可以正常报案。如果是把他自己的物品搬走的话,就先跟承租人联系把所欠费交清,如果协商可以凭借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或者协议对他进行起诉。申请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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