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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关于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是否仅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业主是否可以放弃对共用部位的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用部位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否一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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