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割分问题,求解!
2007年女方已购套房还是在还贷期,2010年结婚,2011年夫妻想再购套房,但由于女方有一套房无法享受首套房房贷率,于是男方办了一个单身证明(男女双方并没有离婚)购得房,银行还贷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实际为两人共同还贷,装修。请问此种情况办理房产证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如果不能加,如果日后出现了离婚,这房产怎么分?是全... 展开
其他答案
1. 07年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是遇到要变卖房屋的话,还是得开婚姻证明,夫妻双方的都需要。男方没有还贷的证据,这房子是属于女方。女方单独所有。而且购房时还是未婚。2.现在购买的房屋,其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加名字可以,南方直接到房管局申请、加名就可以了,由女方签字便可。要是出现日后离婚的情况,打官司都是可以打赢,是属于双方所有。而至于为什么能够够办到单身证明那就是**的问题, 展开
07年的房产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且房产证只有女方名字,就算日后离婚也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证明男方没有支付过07年那套房还贷的很简单,07年买的那套房银行应该也是按女方名字申请贷款的,而且还贷的银行卡账号也是女方的就可以了。后面一个问题的前提是女方必须是深圳户口,不然是加不了名字的。反之就可以加。交点税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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