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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交工

我买的房子合同上是2009年12月31日交工,可到现在为止答复延期到9月30日,合同上关于赔付只说明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付,未写明是全款还是已交房款。我已交30%,可贷款已还一年半,房产公司全款的收据已开于我个人。请问有3个月的免责期一说吗?房产公司给我说到9月底我能拿到赔付款700多,这属于霸王条款吗?
TLJS|2012-02-15 15: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flowery2012

协商一下,如不行在可以起诉他。
2012-02-17 19:00
来自北京市

dafljwofa

有免责期的,不属于霸王。
2012-02-17 18:14
来自北京市

caoyingxinz

这种情况肯定不合理的,赔偿肯定不止700多的。
2012-02-17 18: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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