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未写具体过户和付款时间,买房反悔想毁约
1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土地证下来后,“过户后一次性付清房款”,过户费对方付。可没有写明具体的过户和付款时间,买方付了2万元定金。可土地证办好后买方反悔,想退房,要退定金2万,我不干,我办土地证花了很大代价,要买方过户,不然没收定金。可买方说过户后没有定付款时间,她3年后再付款。我同意过户,但要他将... 展开
其他答案
这个就是你们当时合同存在的漏洞,只要合同没解除你是不能多卖的,可以告你诈骗哈,如果他给你说他不买了,定金是不退还的,但是你这种情况只能和他协商下了还要看你的合同条款上有没的这个条款!
2012-02-12 15: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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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私下成交,没有采用规范合同所产生的后遗症哈!往往不是专业人士很难规避房产交易中的细节风险哈!但是就您这种情况,还是可以要求卖方过户的,因为约定的是国土下来过户,如果买方迟迟不去过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买方违约,并要求不予退还定金!但前提是您们的合同有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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