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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益?(来自连云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

我的父母通过熟人介绍去年购得一套二手房,当时房子尚未盖好,还没拿到钥匙,由于此楼是当地居民的回迁房,并未办理房产证,买卖此房产时被告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给办理更改协议上的户名,同时房产证的办理也不能确定;所以当时为了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只与卖房人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大意是说此房产已经归属买房人所有,卖... 展开
尹怡人|2012-02-19 20: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cpkgpxrv

1、具有法律效益2、卖法要求合理,合法,去年的价格与今年大相径庭,而购买方也只支付了9万而已,又不是全部支付3、可以要求全部双倍返还,但是返还的上限,法律只支持总房价的20%,在不超过20%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18万的。
2012-02-22 12:11
来自北京市

恒大前锋

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卖房要是不买则需双倍返还支付的9万房价款,。不过在上海一套买卖房屋支付9万明显你们的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点少。
2012-02-22 09:48
来自北京市

书展上面看黄书

合同的原则是:公平,公证,自愿,这份合同肯定是有法律效应的。
2012-02-22 00:33
来自北京市

帅得惊动了天

合同的原则是:公平,公证,自愿,这份合同肯定是有法律效应的。钥匙交付给你了,就证明使用权是属于你的了,当时不知道有没有写交付确认书,或者合同里面有没有注明什么时候交房!你不搬走 ,他拿你没辙!!!
2012-02-21 23:57
来自北京市

月跳跳

具有法律效率的
2012-02-21 22:09
来自北京市

huangdabian

可以得到支持的
2012-02-21 20: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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