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亲戚用我家房子去抵押贷款,当时糊里糊涂在房产登记的地方签了不少字,但没在银行签过字。
现在贷款还不上,银行要来拍卖我家房子了怎么办?可以追究那个亲戚的责任吗?因为他肯定还有钱,所以跑了。
其他答案
你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的是对你亲戚向银行借款的债权担保抵押,如果你在那里还签了银行的抵押合同(应该是签了的,否则登记部门不会受理抵押登记的),那么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按我国担保法,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抵押房产来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这套房产是产权人的唯一居住用房,法院不会支持银行要求拍卖该房产的诉讼请求。如果你亲戚还有其他财产,你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会去调查后查封他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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