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房权证疑问
有一处地皮,地面有房屋建筑。具有该市区级土地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有区级单位发的“房权证”,均未标明使用年限,土地用途栏填写为“企业”。数年前该市的区级单位已将此类材料办理权利移交市级单位,该宗土地未在市级单位办理完善的手续,因此目前过户存在困难... 展开
其他答案
1、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要解决,可能需要特事特办,建议你到市级单位直接咨询相关科室(一般是国土局用地处或分局行政审批科)。2、至于牵涉费用,地块的条件不一样,它所产生相关费用,肯定不一样,只能在办理过程中,国土和房管部门会要求你委托房地产或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才能确定缴费金额。3、办理时间,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毕竟有很多情况还不明朗。4、按土地分类,土地用途没有“企业”这种用途,我 展开
2012-03-26 22: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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