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证处审理不作为应负什么责任?应该咨询那个部门呢?
简单讲述发生在2008年的一件买卖二手楼案件:本人经朋友介绍在广州白云区某花园看中一套单位,产权人的孩子拿着父亲的全权委托书(市公证处的)去公证处转了委托给我,2个月后房子过户了我!我也给齐了尾期楼款给原委托人,3个月后其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他们委托给孩子的公证书是假的,后经公证处查证,证实是份假公证书,事后法院把房子判回...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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