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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08年与人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正,只约定需要

你好,我在2008年与人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正,只约定需要时配合过户,但买房人在2009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将房产过户。因为听说要征房产税,就去查了下,才发现已经过户。请问这种情况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ask6387690052|2018-09-08 10: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842344640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2018-09-08 11:51
来自北京市

ask5866504910

所谓的公证是办理了委托办理过户的公证吧,不然买方单方是办不了过户的,所以说房子要不回来。
2018-09-08 11:45
来自北京市

ask3362127164

您好,建议及时起诉卖方
2018-09-08 11:35
来自北京市

ask9141977749

当时的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十年了
2018-09-08 11:17
来自北京市

ask72359874

你好,对方付款了吗?如果已付款并且已过户,房子不能要回来。
2018-09-08 10:52
来自北京市

ask4412595727

你好,过了十年你都不知道房屋已过户吗?房屋目前使用状况如何
2018-09-08 10:36
来自北京市

ask6819932503

您好,当时和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呢
2018-09-08 10:32
来自北京市

ask9874704461

除非是恶意串通,不然一般是追不回来的。
2018-09-08 10: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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