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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上的个人名下房产(有区一级房产局颁发的产权证),如遇征收补偿怎么算?

ask5300826301|2018-07-19 15: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邱科言

1、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2、个人房产证是购房者 展开
2018-07-19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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