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未支付全
我是卖房。约定9月12日交付定金100万,目前只收到15万。合同其中有一条说,如果合同继续履行,要等到15个工作日,卖方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定金交付日期已经过了,我可以不卖给她了吗?但是还不到15个工作日,是不是不能单方面解除?买方说要现在解除,要求退给她5万定金,否则就不解除。
其他答案
如果有约定 对方也过了约定的时间。那么对方就构成违约 可以依据约定直接解除合同 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 不是退回定金那么简单的
2017-09-24 1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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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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