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06年7月份举行结婚仪式。06年5月份我们一起选了套二手房作为婚房,当月拿到了房产证,上面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我们是自由恋爱,买房之前已经同居且怀了孩子,首付是他父母给的,贷款协议上是我老公自己是还款认,实际上是我们一起还的。当时我要写我的名字,但是他没同意。并且在我们举行仪式后他们家又借了私人一部分钱提... 展开
我与老公06年7月份举行结婚仪式。06年5月份我们一起选了套二手房作为婚房,当月拿到了房产证,上面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我们是自由恋爱,买房之前已经同居且怀了孩子,首付是他父母给的,贷款协议上是我老公自己是还款认,实际上是我们一起还的。当时我要写我的名字,但是他没同意。并且在我们举行仪式后他们家又借了私人一部分钱提前还给了银行,我们共同赚钱还私人。老公还不愿意领结婚证,为这个事情我一直比较郁闷。同年12月份我们领了结婚证,也就是说,领结婚证后,我们共同还银行的钱很少,而还私人钱又没有证据。 我们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但我心里一直不是太舒服,总觉得心里不是太平衡,没有什么保障。他一直不明白我什么想要房产,我说那既然是婚房,你为什么只肯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不都是为了有安全感,家庭关系比较稳定吗?他现在同意给我一部分房产了。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方式可以花费最低,而我又能拥有房产的一部分?增加房产共有人好像要花不少钱,我不想花那个钱。写赠与即使公证好像不过户的话也可以撤销。请专业人士给出更好更省钱的办法?另外,如果我们买新房,把这个房子卖了还新房房贷,这个房子的钱还算我老公婚前财产吗?如何做可以算我们共同财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