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产遇到了法律难题:我能要回我的房产吗?
其他答案
肯定得按合同约定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你能拿出切实证据,那么可以告对方隐瞒事实在先,赔付损失.不然的话,也只能这样...建议,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那就再忍忍,武汉的房子赔了,估计深圳这个房子也赚了,别到头来两头都赔.自己谨慎考虑吧.
2017-07-13 18: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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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因为你们已经签署了协议,而且他们夫妻也离婚了,根本不需要他妻子,直接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履行合同,如果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由于你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们购买房屋是善意的,而且也已经支付相应的款项,所以根据善意第三人的制度也可以取得。 关于你这个问题你需要去问问公证处,但是个人认为可能公证处协议可以公正,但是过户不能依据公证书直接过户,因为现在必定是共有财产,缺一方都不行,而且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展开
就从您们目前这个条款来看您不存在违约,因为合同上写的是在十一月五日到十二**底卖方办理过户之后,就要由买方付清尾款,如此款采用按揭在签约银行支付,但是现在银行审批还没下来,而且明确的说要下个月才能放款,您们有写得很清楚此款采用有按揭的方式,尾款是由银行来支付放款的。不管是那个城市都有合同按揭条款规定,如果因银行或国家政策原因导致放款时间延迟,所以的相关事宜也会相应延迟时间的,所以在这方面不存在违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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