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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我家的房产证件都齐全,是平房,有院子,现在县里的一些头头借着城市建设的名义命我们周边的人拆房,我家的话是拆院墙,大概会占去80多平米吧,但没有任何赔偿,这种做法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zhiqinge|2008-09-14 22: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张璐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什么证件都有的 话 这是不合法的
2012-09-10 17:41
来自北京市

*雨希千寻

当然有如果您没有地契,拆除的部分在产权证上并没有显示面积那么就不会给您任何赔偿
2008-09-17 20:56
来自北京市

达芬奇0708

你如果有土地证的话,我想着就算是国家规划征地,也会给个说法的,何况他们只是想拿你的个人财产去挣钱,肯定是要对你进行补偿的。我想他不会还是强行拆迁吧!中国还是个法律国家的,我想就你这问题首先应该和所谓的头头进行谈判,这样对彼此都可能会好些。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想你首先应该去土地局咨询,再着就是去规划局(了解你的个人用地是这么规划的或者说是你家周围是怎么规划的)。
2008-09-17 19:51
来自北京市

Accettind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我国的法律认可内,土地的所有权一律是国家所有,个人或单位只有使用权。其次,你所说的证件齐全,那么在你的证件中,是否包含院子的面积,如果含在内,你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在你的证件中本身就不含这院子的面积,那一切都在情法之内,无任何异议。
2008-09-17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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