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因税解除合同问题
其他答案
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也就是中介给你们找到了房子,已经做了自己的工作,就是出售信息,你们买卖双方自愿解除合同,这个不合中介有关系,不应该退还你们的中介费。
2017-06-21 16: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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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是建立在买卖双方和中间方同意基础之上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补充协议是在三方签订完买卖合同后共同关于细节上的约定。现在北京的银行放贷一般在10到15天左右。你在贷款的银行可以具体的问一下。。。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银行三个月不打款,那你就要承担过户的契税,营业税,个税了。。300万的房子现在税费大概在18万。。
要是按照合同条文来说确实是对方违约了,但是既然都签完合同了,一天两天也在情理之中的,咱们也不是指望违约金赚钱的,最终目的是把房子卖了!都是可以协商的!
一,合同有效,根据合同的一般原理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证书上的单方记名不影响处分的效果,除非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处分有缺陷的情况外;二,根据缔约过失要求相对放承担因合同前期投入而受到的损失;三,具体情况具体而定,如果只是因为卖方的临时毁约行为,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中介费用,如果中介和卖房有恶意串通的行为,那就不用支付中介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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