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买方(乙方),现在合同进行至交房及支付第三期房款,卖家不肯与我们进行交房事宜,要求我们需要在交房付第三期房款的时候连同尾款两万元一并支付。我们在合同中并未约定交房和尾款是同时支付的,我们约定的是先交房,尾款在所有其它手续完成后支付。相关条约如下:四、交房时间、第三期房价款:乙方应该支付甲方房款计人民币80,000元整... 展开
我们家是买方(乙方),现在合同进行至交房及支付第三期房款,卖家不肯与我们进行交房事宜,要求我们需要在交房付第三期房款的时候连同尾款两万元一并支付。我们在合同中并未约定交房和尾款是同时支付的,我们约定的是先交房,尾款在所有其它手续完成后支付。相关条约如下:四、交房时间、第三期房价款:乙方应该支付甲方房款计人民币8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于2015年5月30日之前,双方对该房地产进行验看、清点,确认无误,由甲方交付给乙方,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并由乙方直接支付甲方第三期房价款人民币80,000元整,相关费用(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五、尾款支付情况甲乙方双在办理完毕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房屋基本使用项的过户手续当日内,乙方再行支付给甲方尾款20,000元。目前卖家提出28日交房时必须同时办理后面的手续并且支付尾款,否则不交房。虽然过户手续已经办理,但产证要到6月初才能取得,我们家认为在产证取得前可能还存在未知风险因此不同意当天办理各项手续并交付尾款,希望按合同规定先进行房屋交接,在产证取得后再约定办理各项过户手续交付尾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有权单方面不和我们办理交房,如果对方拒不肯和我们办理交房,我们只能将房款在30日前转账至对方账户,然后是否可以认为这是违约,按合同规定的滞纳金每超过一天就从尾款中扣除一天的费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