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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房款我还应该给付吗?

1997年我在老家买了一套面积90平方的商品房,刚住了一年多时间,房子侧面的窗外又建起了一座三层小楼,完全紧贴着我们那幢楼做,把我一个房间的窗户全堵死了,完全不能通风采光,而且影响到客厅的通风采光.因为这件事,导致我的购房款还欠近六千元没有付清,事情就一直这样拖着,房产证也没有拿到.现在家里有人想把剩余房屋欠款付清,说拿到房... 展开
脆饼干|2007-06-08 18:26

其他答案

逐月照君

你应把剩余房款交清,否则的话不管你打不打官司房产证肯定是办不到的。如打官司应将堵你窗户的开发商作为被告,是那家开发商的行为直接影响了你家房屋通风采光,侵犯了你的权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7-06-08 18:31
来自北京市

叶塞尼亚

我觉得你应该先把款交了,等拿到房产证再起诉他们,包括你的开发商和隔壁那栋楼的开发商。
2007-06-08 18:31
来自北京市

我很看好你

开发商侵害的是你的相邻权和采光权。应该给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不过就算官司胜了,也不可能改善你的采光通风。只是赔偿一些费用。没什么太大用处,如果你为了钱的话,太麻烦了。
2007-06-08 18:31
来自北京市

猪头司令

当然有责任啦,你的房子先造,如果后建住房要挨着你们的楼建造,事先一定要向你们打招乎通一下气,但现在已经成为事实(当初你们就不该让它建起来,这很可能是开发商的舞弊行为),既然它影响了你屋的采光,而且你屋本来就有窗户(没窗户还有情可原),它这么做好像是故意行为,你完全可以把它推上法庭,(再收集点别的证据),不怕开发商不妥协.
2007-06-08 18:31
来自北京市

榴莲香飘飘

先找一下你们城市对于住宅规划的相关规定,比如楼间距的合理数值是多少?开发商当初对房屋进行规划时的效果图,或相关资料是怎样的?寻找一些相关证据,然后去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打关司的事情,因你有证据所以不怕这些.还有可能,你拿到的证据对开发商不利,他会自动妥协的.
2007-06-08 18:31
来自北京市

墙上一颗钉

你家边上后建的房子是另一个开发商建的吧,如果是这样,建议你按以下办法处理:一是你应该把你购买的商品房结算并付清房款,边上档光的房子与你买房的开发商没有关系,他对档光没有责任,你不交款是没有道理的,另外你也需要办理房产证。二是档光问题。在建筑物的间隔距离方面,一般的城市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者是地方性法规,或者是政府规章,一般叫《建筑间距管理办法》(各地的名称可能略有区别)这个办法对建筑物间距会作出明 展开
2007-06-08 18: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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