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方,总房款是165万,对方先付了70万首批款,合同约
我是卖房方,总房款是165万,对方先付了70万首批款,合同约定房产证下来后45天内完成过户,现在买方因信用问题贷款没下来,又要让以他儿子的名誉重新贷款,请问对方是否违约,另外这次他要重新更改合同让他儿子去贷款,我如果不配合,我算违约吗?谢谢!
其他答案
1、你不配合不构成违约。2、对方要求变更贷款主体,拖延缴款时间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就此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协议上没有说可以变更买受人吗,对方违约,你可以不配合,并且催告后解除合同并索赔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可以携带材料预约咨询任涌律师,15年专业法律经验
对方要求重新更改儿子的属于合同变更,你可以拒绝,因为对方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的,属于对方违约,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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