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律师: 你好!我家最近遇到个房屋纠纷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家在03年是买了一家隔壁邻居的房屋,当是情况是对方急需用钱买新房子,所以以4万元的价格把原有的旧房转让给我们家。交易后,我们付了钱,对方也把房产的相关所有证件都给了我们家。但是唯一没做的就是过户。现在五年多过去了,对方突然回来要房,根据我们当是签订的合同,双方如... 展开
尊敬的申律师: 你好!我家最近遇到个房屋纠纷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家在03年是买了一家隔壁邻居的房屋,当是情况是对方急需用钱买新房子,所以以4万元的价格把原有的旧房转让给我们家。交易后,我们付了钱,对方也把房产的相关所有证件都给了我们家。但是唯一没做的就是过户。现在五年多过去了,对方突然回来要房,根据我们当是签订的合同,双方如有违约,按成交金额的20%以作赔偿,由于经验不足,我们的合同写得很简陋,所以除了写违约金额外,其它像什么有效时间之类的有没有,只有当是签订合同的时间。 我想问的问题是:现在他们家突然回来要房了,算他们违约,但是这赔偿怎么算?因为五年前4万元和现今的4万元价值差距太大,难道对方就简单的按当是合同写的交易金额的20%加4万元退还就完了吗?我们纠纷的赔偿金额在几年内一点变化都没有吗?我们改怎么办啊?应该打官司吗?你能给我们解决纠纷的办法吗?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