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房屋交易纠纷

律师您好,在二手房购买时,中介和房主都没有提及该房产附属无产权地下室一间。入住半年后方知道该小区每户均配备一个5平米左右地下室,但无产权。先要求房主让出地下室使用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奶娘娱乐|2015-08-22 11: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我爱狗0730

给你一个实践性回复,既然在合同中无具体约定,那根据法律法规地下室分三种情况,有两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原业主迁出(即使是合同里无约定);分别是1.地下室面积计入房屋分摊面积;2.地下室系人防工程;3.地下室属于独立使用独立销售的地下室;前两种情况可要求迁出,第三种情况无法强制其迁出。
2015-08-22 13:05
来自北京市

xingzhanbin

属于浦口房屋买卖配套设施,有权要求原房主让出。
2015-08-22 13:10
来自北京市

海派甜心01

需要结合具体合同内容确定,你的具体情况?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南站附近
2015-08-22 12:43
来自北京市

lovesnail

附属物应当和主物一同转让,你可以到法院去诉讼
2015-08-22 12:19
来自北京市

shengyin8

你好,先要确定地下室的性质,如属于当时计算在房款内的附属设施,可以要求让出。可来电咨询
2015-08-22 13:30
来自北京市

小田田7

你好,需要看该地下室的具体产权情况!如果说是跟房屋配套的应当一并处理出售和交付!
2015-08-22 13:21
来自北京市

heidiyan

您好,要看当时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2015-08-22 12:52
来自北京市

baikebaid

您好,视具体情况。
2015-08-22 12:3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