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购房合同约定,逾期交楼违约金约定为每日已交款的万分之30,逾期79天,能拿多少违约金?铺面房款37万,首付18.5992万,按揭18.5万5月5日放款,合约交接日今年5月1日,实际交楼7月19日逾期79天,我个人计算可得违约金8.5705万,但开发商以已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上诉,违约金会降到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展开
依购房合同约定,逾期交楼违约金约定为每日已交款的万分之30,逾期79天,能拿多少违约金?铺面房款37万,首付18.5992万,按揭18.5万5月5日放款,合约交接日今年5月1日,实际交楼7月19日逾期79天,我个人计算可得违约金8.5705万,但开发商以已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上诉,违约金会降到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6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然而,在我们当地段的铺面月租仅约2千元,逾期交楼2个半月,会以2.5乘以2千再乘以130%为标准,减少为6千5百元的水平吗? 如果不会,法院是为何不会依该《解释》减少?为何不适用该《解释》? 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