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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纠纷案

我于2011年3月购买房屋一套,系一次性付清。当时卖方合同承诺三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但至今未拿到。找卖方,卖方不理会,态度恶劣。这土地是经公开拍卖开发商取得。共十四户四层连体建筑。请问我们如何处理此问题?烦请帮忙建议。谢谢!
xijiabo|2017-01-19 12: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olb

你好,你的情况是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商品房,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7-01-19 13:05
来自北京市

sesita

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2017-01-19 12:58
来自北京市

dgerrghhh

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2017-01-19 12: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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