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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就以上所述,是否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所谓合理期限一到,出租人就得返还租凭呢,出租人就不再承担责任了么? 如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签订了两年合同,现住了三个月,出租人就用上述程序要承租人返还房屋。对承租人来讲是不是太不公平。 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 展开
ljundong|2011-04-06 15:41

其他答案

余韵天下

买卖不破租赁,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011-04-06 2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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