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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房屋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急急急!

我是承租方,05年3月我与房东签定了租房协议,租期至2010年3月止,租金为2500元/年,结果随着生意越做越好,门市房的价格就跟着上涨了,到三年的时候,房东来要求我们涨房租,由于我们有合同,他的房租就没涨上去,他一气之下就把房子卖了,卖了房子后,新房主来我家要房租,说房子他买了,得给他们房租了,我没给(因为我是与原房主签定... 展开
圆圆小姐2010|2009-03-14 21: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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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住你的就好,原房东你要顶住,你可以告他的,在有租约的情况下他卖房子是要你签字的,也就是优先购买你放弃。你没有钱是不好交易的。除非他们出示假的。你要拿好和房东签的租约合同。这是证据,谁也捻走不了你。实在不行你可以那合同去法院起诉的。 答案补充 那你就没办法买了,房东不卖你有优先购买权也没有用的。 答案补充 那你就使用法律吧,他是无权捻你走的,你有租约在手,但是到法院你只能得到相应的违约金。产证 展开
2009-03-15 1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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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听说过? “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专业法律术语,具体解释为租赁房屋发生转移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此时租赁权的效力优先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这是对物权效力的一项限制性规定。 根据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 展开
2009-03-15 09: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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