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我与买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在合同执行到90天期限时,双方未完成全部过户手续。根据合同约定,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协商过程中,我方要求买家更改故意做底的网签价格,规避双方违法违规风险,买家拒不配合。因此,协商无果。目前据我了解,合同存在瑕疵,一是中介没有我方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房子是我自己婚前财产);二... 展开
2016年7月,我与买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在合同执行到90天期限时,双方未完成全部过户手续。根据合同约定,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协商过程中,我方要求买家更改故意做底的网签价格,规避双方违法违规风险,买家拒不配合。因此,协商无果。目前据我了解,合同存在瑕疵,一是中介没有我方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房子是我自己婚前财产);二是装修款补充协议(补齐阴阳合同差价)是中介伪造的,没有我的签字;三是买家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过失,即没有告知他的真实购房资格,由此为等他上一套房过户,腾出首套资格,本合同网签时间被拖延到合同生效起近60天才完成。我认为,这是造成合同超过90天未完成的根本原因。基于上述情况,我想咨询各位律师:一、我是否可以因合同超期争取买家的经济赔偿;二、现在双方僵持在网签变更上,如果超过120天,我是否可以主张合同的120天约定,即因买家原因造成120天无法完成过户,我方有权解除合同。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