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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卖房对房屋手续还不清楚的情况下,签了买卖协议,后才知高评高代情况。现已1月有余,买方还没办下银行代款。协议上注明9月30日前办理代款手续。可在那天他去了,不合格。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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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栋栋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首先高评高贷本身不合法。协议注明时间逾期没有办下来贷款,这种情况是一个灰色地带,因为去购买方办贷款了,没有办下来就有点说不清了。签订协议之前这种情况应该考虑进去。想收回房屋的话就要走法律程序了,建议联系找居间方购买方还有本人另立一份贷款时间协议。
2016-10-06 18:08
来自北京市

汪玮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只要买方征信没有问题是可以贷款,买方高评高贷也可能是看中房子了但首付不够,银行审批也会根据房屋情况,买方的收入情况批款的,在济宁是先申请贷款后过户,建议双方再协商,根据银行批款情况让买方重新准备首付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16-10-07 07:11
来自北京市

张海洋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最好找居间方双方调节,或者让买方补购房差价按正常房价过户
2016-10-10 18:05
来自北京市

张磊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高评高贷,钱也是打到卖方账户的,之前买卖双方没协商好吗难道
2016-10-06 16:35
来自北京市

胡涛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是因为什么不合格的。
2016-10-06 12:01
来自北京市

陈爱芳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让你们的居间方解决
2016-10-06 11:28
来自北京市

景洪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客户贷不了款的情况下,没有全款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2016-10-06 09: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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