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有二个出租方
我在上海有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产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平时不住,以前也都是由我出租出去,前两年我大哥家有经济困难,大嫂求我帮忙,于是房子再借出去是租赁合同除了有我名字之外就叫我大嫂一同签字,收款人和收款账号都是我大嫂,现在我与大嫂闹矛盾了想要收回房租,但房客却不配合,说合同写了收款人是你大嫂,我没办法擅自给你打款,现在我应该怎...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1、房产证只有你一人的名字,依照物权法规定,该房屋属于你个人所有,未经你同意他人无权处分、使用。2、你大嫂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租赁该房屋,以前的房租属于的赠与。3、你可以起诉承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房租,承租人拒不支付房租的,你可以起诉承租人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4、如你不想要会你大嫂已经收取的房租,没有必要起诉你大嫂。5、承租人将房租支付给你大嫂的,承租人在支付给你房租后可以起诉你 展开
2016-09-25 19: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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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租客做法没有错,你是把自己的权益转给了你大嫂。你之前的行为是赠与行为,把房租赠与了你大嫂。其次,产权虽然是你的,但是你的赠与房租的行为是按照你所签租赁合同的执行的,符合合同法。然后,你现在想反悔,这是可以的。承担违约行为,终止租赁合同,付给租客双倍的违约金。而终止赠与,你需要做的是通知被赠与者,你现在收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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