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的确立
你好!房子是94方案的售后公房,95年初我出资买下,享受父亲的工龄,当时有户口三个,父母亲及我女儿,女儿当时未满18岁,故以父亲的名义买下,父母当时口头承诺,百年后房子留给孙女,但事情发生了变化,父亲已故,母亲身体不佳,需人照顾,故提出谁照房子就归谁,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合法?我女儿是否可享受三分之一的产权?怎样确立?谢谢
其他答案
此案属于走94方案,只要户口在里面的人就拥有产权,所以此房你女儿有三分之一得产权,你父亲的那部分房产应根据法定继承来办理。可来电咨询!
2011-01-07 03: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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