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骑摩托车30KM/H接听电话一不小心撞了人,造成头部轻微(来自重庆大鼎第一时间小区)
律师您好 我骑摩托车30KM/H接听电话一不小心撞了人,造成头部轻微脑震荡,脚部几处皮外伤,目前已康复出院。我方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治疗并细心呵护,支付一切医疗费用。但是他方要求出院时签订一份协议,协议大致内容如下:乙方在公园散步期间,甲方驾驶摩托车车速约30km/h正向装向乙方,导致并未减速将乙方撞出一米多,乙方身体头部重创并... 展开
其他答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 展开
2016-08-14 08: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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