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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建成入住了,但小区外的绿地和所谓的菜场给政府(街道)了 0分

开发商拍得土地后除建商品房出售外,在小区外还建了座菜场,还有片绿地,在小区地下建了车库,这些配套设施一些给政府了,一些开发商又用来出售了(车库)。请问这些配套设施业主有什么权益吗?如果政府又把菜场改做商业用房出租了,业主有权要求分配收益吗?(上述配套设施的建安费成本开发商说没加入商品房中)

其他答案

麦田UU

如果这些配套设施的费用没有在商品房中,也就是业主没有对这些设施的处理权。当然也得看你房本中是怎么写的,如果说这些配套设施可以使用,也只是仅仅可以使用而已,如果开发商用作它项,那也是人家的权利。那些设施是开发商的,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分配的。
2010-12-30 11: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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