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小区建成入住了,但小区外绿地跟所谓菜场给**(街道)了
开发商拍得土地后除建商品房出售外,在小区外还建了座菜场,还有片绿地,在小区地下建了车库,这些配套设施哪些给**了,哪些开发商又用来出售了(车库)。求解:这些配套设施业主有什么权益吗?如果**又把菜场改做商业用房出租了,业主有权要求分配收益吗?(上述配套设施建安费成本开发商说没加入商品房中)
其他答案
按规定小区内的附属设施归所有业主共有,而车库等可以单独出售的建筑开发商不能把成本计入商品房中,因此业主就没有权利要求分配收益;小区外的土地、菜场等就不属于小区业主所有,不管如何使用与业主都没有关系。但问题是商品房的成本包含的范围、如何计算、由谁复核?作为我们业主根本无法了解干涉,因为开发商定的房价而你可是自愿成交的。 公共设施不是业主说我们愿意承担成本就可以拥有的,而开发商更改公共设施的使用性质你 展开
2012-01-21 09: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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