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好,我想问一问,如果当时房屋在03年的时候夫妻只有一方出售拆迁安置房并 与买方签约了房屋转让协议,夫妻不同意的一方只在后面现金交易的时候才知道,然后也阻止了,可是夫妻同意一方和买方都不理睬,导致,夫妻不同意一方在05年-06年跑去把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下来,但是买方在05-06年的的某个时间段搬迁入住,现在2... 展开
各位律师,您好好,我想问一问,如果当时房屋在03年的时候夫妻只有一方出售拆迁安置房并 与买方签约了房屋转让协议,夫妻不同意的一方只在后面现金交易的时候才知道,然后也阻止了,可是夫妻同意一方和买方都不理睬,导致,夫妻不同意一方在05年-06年跑去把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下来,但是买方在05-06年的的某个时间段搬迁入住,现在2010年买方要求这对夫妻把这套的房产过户给买方(房产证办理的是夫妻中不同意的一方)请问一下这样的官司是哪一方胜算率高?如果说不同意一方想打赢这个官司,需要从哪个角度切入?买方已经在这个房屋入住较长时间,夫妻不同意一方一直认为只要有证件就可以阻止,认为买方到后期会来找夫妻不同意一方协商,可是买方直到现在要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才来协商。因为我只知道法律有一个保护善意的第三人,因此也询问过一些律师,现在求助各位律师,看看有没有其他挽救的办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