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坦白,我不是特别了解相关的法律条例,所以就谈谈我亲身经历的一些事。这里也就以我了解的一线城市北上深,特别是北京的楼市举例,卖家跳水毁约的情况多如牛毛,即便是经过正规的中介、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且也明确说明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赔偿总房款的20%,但是真要遇见卖家毁约的,即便是闹到法庭,定金双倍返还这点权益肯定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是总房款20%的赔偿几乎几乎几乎几乎没有。详细的法理我这里说不清楚 展开
首先我要坦白,我不是特别了解相关的法律条例,所以就谈谈我亲身经历的一些事。这里也就以我了解的一线城市北上深,特别是北京的楼市举例,卖家跳水毁约的情况多如牛毛,即便是经过正规的中介、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且也明确说明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赔偿总房款的20%,但是真要遇见卖家毁约的,即便是闹到法庭,定金双倍返还这点权益肯定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是总房款20%的赔偿几乎几乎几乎几乎没有。详细的法理我这里说不清楚,也不愿意说清楚,毕竟我非专业,但是大概法官依据的是:卖家违约给买家造成的损失是耽误买房时间,但是很难衡量造成的经济损失,所谓的同等条件楼盘价格的因为时间拖延而上涨的不能作为买家损失的依据,所以都法官都不予以支持。题主打官司无非是为了止损,所以我再说说一般买家遇到卖家跳水毁约怎么办?脑子反应快的、或者是心大的买家通常觉得打官司纠缠除了劳心也伤财,而且打官司也要浪费时间,赢了什么都好说,输了不但需要律师费而且依然要损失买房时间,时间拖的起,房价对普通百姓来讲真真拖不起。因此为了及时解决纠纷,买家可以以打官司要挟卖家,同时也要学会利用中介做中间调理,不经意的透露些可以适当加价的意思,让中介帮助去与卖家沟通传达。当然加价不能按照房子涨价后的幅度给,比如给个10万、20万之类的,安慰卖家那点卖亏本的心理。再退一万步讲,如果要挟、加价都失败了,作为买家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赶紧从这滩烂事中脱离出来,抓紧重新看房,早买早受益,同时交易过程中多个心眼,降低类似风险。回答这个题目,我也思量再三,作为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怎么能这么懦弱,遇到自己权益受损的时候不主动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传递的价值观尽然是一味的委曲求全······巴拉巴拉······这里省略500字自我谴责。最后,我也明白我国的法律制度、公民的契约精神···这都是问题所在。只是拿北京来讲,房事依然是卖家市场,人家有房不怕拖,买家呢,钱不多,拖不起。以上,跟题主说说我所知道的实际发生的事儿,具体您自己决断咯~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