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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2015年6月末我新房交房,我交了9200元入住费,售楼处开的收据没写明细,现在让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2015年6月末我新房交房,我交了9200元入住费,售楼处开的收据没写明细,现在让我交取暖费,说给反百分之四十,的,那百分之六十就是2014年的,合理吗?
倩茹燕|2015-12-10 09: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ruyan329

你是2015年入住的,让你缴纳2014年采暖费违法。
2015-12-10 09:55
来自北京市

量贩店

你是2015年入住的,让你缴纳2014年采暖费违法。如果他们强迫让你缴纳让他们在收据上标明。可以起诉。如果不标明可以到政府部门告他们
2015-12-10 0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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