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无正当理由推迟交房,而且也不办理租房
我买房合同上写明2014年10月30日前交房,但卖方以新房未装修好非要拖延到11月15日才交房,而且声称也不缴纳租金(按小区正常价格),象这种蛮不讲理的问题非得用报警和民事诉讼解决吗
其他答案
您好,对方违约。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正式的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2015-10-25 1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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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据你所述的情况,可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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