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看中一个复式楼,当地人都知道,后与开发商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因为首付是11万,当时卖楼的宣传先付一万,后10万分两次交清,就是第二年4月交5万,在过4月也就是8月交房的时候在交5万元,后延期至9月末打电话说是交房了,当时口头约定是4月30号之前准交房,现在房子因种种原因,楼道窄,使用面积不够,复式二楼没有地热等种种问题... 展开
8月份看中一个复式楼,当地人都知道,后与开发商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因为首付是11万,当时卖楼的宣传先付一万,后10万分两次交清,就是第二年4月交5万,在过4月也就是8月交房的时候在交5万元,后延期至9月末打电话说是交房了,当时口头约定是4月30号之前准交房,现在房子因种种原因,楼道窄,使用面积不够,复式二楼没有地热等种种问题,想要与开发商讨论赔偿问题,开发商只陪偿900元,一直到交房的日子,因为房子晚了5个月交房,开发商说每天陪偿万分之1,自通知交房后如没来交房,由我们赔付开发商万分之5/每天,想问下这样合法么?而且他们现在还没有三证一表,我要求看,只是推迟,迟迟不拿,如果过了这7天的话,不交房我们要不要缴纳我们违约的这钱?如果要起诉话,我签的认购书上,书上只是写了几号楼几单元几0几,写了建筑面积,书面上也标明是复式楼,没写使用面积和几号几号交房?现在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 收起